刘巧 2009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技术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686173586(微信同号) 座机:0755-27958201 传真:0769-87309330
邮箱:liuqiao@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新安六路勤业商务中心A栋一楼112-114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
2006/42/EC
深圳亿博检测机构(EBOTEST)
136-8617-3586
扫码咨询
在谈欧盟新机械指令2006/42/EC对机械的定义
亿博机械CE认证机构专业致力于各类机械产品CE认证, 拥有资深的工程师队伍,专业的技术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检测认证需求,服务热线:136-8617-3586
机械定义:机械是由若干个零部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可运动的,并且有适当的机器致动机构、控制盒动力系统。那么新机械指令2006/42/EC对机械测定义是否有更深的说明,本节就对此探讨下
机械定义及范围
(a)机械设备:
(I)与驱动系统装配在一起或准备与驱动系统装配在一起的机械装置,不直接通过人力或物力来运转,包括连接用零组件,零组件中至少有一个移动件,这些零组件组装在一起可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
(II)以上第(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只是缺少能够在现场将它们连接起来或与动力源相连接的零组件;
(III)以上第(1)、(I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己经为安装做好了准备,只有被安装到运输工具、建筑物或某结构上时才能够发挥其原功能;
(Iv)以上第(I)、(II)、(II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部分完成机械的组合装置,为达到相同的目的,对其进行排列和控制以便作为一个整体发挥功能;
(v)连接用零件或组件的组合装置,这些零组件中至少有一个移动件,它们组装在一起,预定用于提升重物,惟一的动力源是直接利用人力。
(b)可互换设备:
机械装置或牵引机交付使用后,由操作员自己将这种设备与该装置或牵引机组装存一起,以便改变其功能或获得一种新功能,但可互换设备不是工具。
(C)安全性零组件是指一种组件:
——用于实现安全功能;
——独立地投放市场;
——其出现故障和/或欠灵会威胁人的安全;
——不一定是机械装置运转所必需的,或者也可用于代替正常的组件。,
(d)升降机械附件是指一种组件或设备,其不附属于升降机械,可用于固定负载,此时通常置于升降机械和负载之间或者放在负载上;也可预定用于构成负载的整体部分,独立地投放市场;吊索和其组件也被称为升降机械的附件。
(e)链条、绳索和丝网是指用于升举目的而设计和制造的链条、绳索和丝网,其作为升降机械的组件或升降机械的附件。
(f)可移动机械传动装置是指自动推进机械(或牵引机)和其他机器之间的可拆卸动力传输组件,自动推进机械(或牵引机)和其他机器之间首先通过固定轴承来连接。当此装置带有防护装置投放市场时,将被作为一个产品考虑。
(g)机械半成品部分完成机械是指与某传动装置装配在一起或将要装配在一起的连接组件或机械组件,这种装置基本上是一个整机,但它们自己不能有特定的用途。部分完成的机械装置通常都和一个或多个机械装置(或其他部分完成的机械装置)连接在一起使用,最后形成一个属于本指导法令范围内的单一机械装置。
(h)投放市场是指将机械装置首次在市场上推出,不管推出的目的是为了作为奖品来提供还是免费提供,都叫投放市场。
(i)制造商是指任何设计或制造本指导法令所包含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并为其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符合本指令的要求负责,这些机械是按他自己的名字或商标投放到市场中或自己使用。当缺少上面提到的制造商时,任何将本指导法令所包含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的都将被当作制造商。
(i)授权代表是指在欧盟区域内确定的、由制造商书面命令履行或办理其全部或部分与本指令有关的义务或手续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k)交付使用是指奉指令所涵盖的机械设备在欧盟范围内按其预定使用目的的首次使用。
(l)协调标准足指受欧盟委员会的委托,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学院(ETSI)按照1998年6月22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在技术标准规范和信息社会服务法规领域提供信息程序的98/34/EC指令要求,依据其中指导原则而批准的不具强制约束力的技术规范。
指令中新增的概念定义有益于清楚地解释文中条款。例如“安全性零组件”,原指令98/37/EC文本中只有其笼统的定义,由于缺乏明确定义带来了很多应用中条款解释方面的问题。新指令不仅给予清晰的定义,而且采用例举方式给出明细清单,随着科技进步,机械委员会有权修订此列表进而涵盖新产品。
机械定义及范围
(a)机械设备:
(I)与驱动系统装配在一起或准备与驱动系统装配在一起的机械装置,不直接通过人力或物力来运转,包括连接用零组件,零组件中至少有一个移动件,这些零组件组装在一起可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
(II)以上第(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只是缺少能够在现场将它们连接起来或与动力源相连接的零组件;
(III)以上第(1)、(I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己经为安装做好了准备,只有被安装到运输工具、建筑物或某结构上时才能够发挥其原功能;
(Iv)以上第(I)、(II)、(III)条中提到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部分完成机械的组合装置,为达到相同的目的,对其进行排列和控制以便作为一个整体发挥功能;
(v)连接用零件或组件的组合装置,这些零组件中至少有一个移动件,它们组装在一起,预定用于提升重物,惟一的动力源是直接利用人力。
(b)可互换设备:
机械装置或牵引机交付使用后,由操作员自己将这种设备与该装置或牵引机组装存一起,以便改变其功能或获得一种新功能,但可互换设备不是工具。
(C)安全性零组件是指一种组件:
——用于实现安全功能;
——独立地投放市场;
——其出现故障和/或欠灵会威胁人的安全;
——不一定是机械装置运转所必需的,或者也可用于代替正常的组件。,
(d)升降机械附件是指一种组件或设备,其不附属于升降机械,可用于固定负载,此时通常置于升降机械和负载之间或者放在负载上;也可预定用于构成负载的整体部分,独立地投放市场;吊索和其组件也被称为升降机械的附件。
(e)链条、绳索和丝网是指用于升举目的而设计和制造的链条、绳索和丝网,其作为升降机械的组件或升降机械的附件。
(f)可移动机械传动装置是指自动推进机械(或牵引机)和其他机器之间的可拆卸动力传输组件,自动推进机械(或牵引机)和其他机器之间首先通过固定轴承来连接。当此装置带有防护装置投放市场时,将被作为一个产品考虑。
(g)机械半成品部分完成机械是指与某传动装置装配在一起或将要装配在一起的连接组件或机械组件,这种装置基本上是一个整机,但它们自己不能有特定的用途。部分完成的机械装置通常都和一个或多个机械装置(或其他部分完成的机械装置)连接在一起使用,最后形成一个属于本指导法令范围内的单一机械装置。
(h)投放市场是指将机械装置首次在市场上推出,不管推出的目的是为了作为奖品来提供还是免费提供,都叫投放市场。
(i)制造商是指任何设计或制造本指导法令所包含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并为其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符合本指令的要求负责,这些机械是按他自己的名字或商标投放到市场中或自己使用。当缺少上面提到的制造商时,任何将本指导法令所包含的机械装置或机械半成品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的都将被当作制造商。
(i)授权代表是指在欧盟区域内确定的、由制造商书面命令履行或办理其全部或部分与本指令有关的义务或手续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k)交付使用是指奉指令所涵盖的机械设备在欧盟范围内按其预定使用目的的首次使用。
(l)协调标准足指受欧盟委员会的委托,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学院(ETSI)按照1998年6月22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在技术标准规范和信息社会服务法规领域提供信息程序的98/34/EC指令要求,依据其中指导原则而批准的不具强制约束力的技术规范。
指令中新增的概念定义有益于清楚地解释文中条款。例如“安全性零组件”,原指令98/37/EC文本中只有其笼统的定义,由于缺乏明确定义带来了很多应用中条款解释方面的问题。新指令不仅给予清晰的定义,而且采用例举方式给出明细清单,随着科技进步,机械委员会有权修订此列表进而涵盖新产品。
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相关文章
此文关键词:机械指令,2006/42/EC